农民买电饭煲将享受最高65元补贴

4月2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经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确认,电饭煲将成为我省第10类补贴产品,最高补贴限额为65元。 目前,我省现有的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等9类。新增下乡家电产品电饭煲实施期限与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截止时间一致,即2011年底。 据悉,“下乡”电饭煲每户农民限购2台。农民在全省范围内购买,按销售价格每台可领取13%的财政补贴,但最高领取补贴金额每台不超过65元。 据市商务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补贴产品的最高限价将根据招标情况,综合考虑农民消费能力、市场占有率、价格结构等因素确定。省商务厅将尽快组织企业进行招投标。因此,农民要购买“下乡”电饭煲并领取补贴,尚需一段时间。 记者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我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又创新高。截至3月31日,全市已销售下乡家电10.9万台(部),销售金额达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9.1%、164.7%;兑付补贴2127万元,同比增长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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