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无选择性回收”,回收企业在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品类判定、估值定价并形成回收订单后,不应以任何理由拒收。此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后,去向等登记台账至少要保存3年。由北京市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评价规范》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在专业人员管理方面,按照新规范的要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的收集人员,应经过专业业务技能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规范及相关应急措施等,收集过程中应按操作规范开展收集服务。
什么样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回收?记者注意到,规范特别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出了“无选择性回收”的要求。所谓“无选择性回收”,也就是说,企业在前端收集过程中,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品类判定、估值定价并形成回收订单后,不应以任何理由拒收。
此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方面,也有着特定的要求。例如,运输车辆宜采用封闭式厢式货车;应配备灭火器、三脚架、照明灯等消防安全设施。运输容器应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同材质、容积、漏液性、有毒有害程度,选用特定装运器具。贮存场地应做地面硬化处理,不得露天存放;场地应保证通风良好或具有空气收集、排气系统;场地应贴有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标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论是入库还是出库,都要有相关的登记记录。规范提出,出入库登记记录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台账上要标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类别、产品来源、产品数量及重量、产品特性及危险性、入库日期和贮存位置、出库日期及去向等信息。